流量主义 | 新媒体前沿26
北大胡师姐
北大新传院研究生
专业从事新传考研辅导7年
带出百余名学员成功考上北大等名校
沪江CCtalk年度TOP10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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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以“惊人”数据的秘密为主题开展调研,发现流量造假已成为灰色产业链,一条微博转发破亿次,占到微博总注册用户的三分之一,流量崇拜让“8亿网民竟不够用”。明星流量数据节节攀升,央视新闻痛批流量造假已经不是首次,如何才能整治违规行为,走出“唯流量论”?一起来看看什么是流量主义。
”“流量”可以说是新传领域的日经词汇,有人认为流量是用户,有人认为流量是注意力,而真正的流量应该是一个追求投入产出比极值的函数,即流量需求=MAX(转化率*曝光数/总花费)。所以流量的本质其实是曝光数,有了曝光带来的信息展现,才有了注意力,才有了消费者,才有了用户需求和交互动机,流量才能最终产出价值。
当数据流量意味着金钱时,一条依附在数据流量上的影视产业造假链条暗流也在涌动,唯流量主义的信仰者开始出现,明星、平台、粉丝多方聚力推波助澜进行流量造假,这些数据既不能反映明星真实的实力,也不能反映国内娱乐行业的真实状况,只能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是一个亟待割除的毒瘤。
唯流量主义在当下的娱乐圈已经成为一种屡见不鲜的生态,基于流量的衡量依据,数据攀比的现象频频出现,平台为了争取入口,大量签约流量明星,流量明星被当做票房灵药和收益保障,同时在平台中刷量服务明码标价、暗箱操作;明星为了提升自身流量,助水军、刷热搜、炒话题,获得高价片酬、赚取热钱快钱;粉丝为了自身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为自家“爱豆”买榜刷榜,流量造假。
正如布迪厄所述,文化生产领域唯一有效的象征资本积累便是声望的增加,而现行的数据评测体系中,流量又是最直接、最生动的“声望”的体现形式,在这种趋势下,作品只是积累的方法,作家才是资本的符号,因而无论作品是否成为“我看过的烂片”,流量明星都能拿到天价片酬和高额的代理费。
1.互联网时代流量思维的引领
互联网粉丝经济的实质是利用互联网思维的一种“造星”“推星”“消费星”的产业,其中的核心便是“流量明星”的缔造。在互联网的估值模式中,很重要的指标就是流量,流量是所有商业模式得以改进的基础,缺乏流量则一切无从谈起,没有流量就意味着而无法生存,因此很多明星才剑走偏锋,不择手段地提高流量,试想,如果造假成本为零,面对数据造假这个华丽的遮羞布,谁又愿意裸奔?
2.消费社会商业逻辑的绑架
消费主义时代,人们往往沉迷于符号价值的实现,而忽略本身的存在价值,流量明星本身是一种符号化的象征,在消费社会,无限度追求经济效益的媒体和大众对娱乐文化中蕴藏的消费文化的热情疯长,流量崇拜的各个环节也都作为商品被消费、被符号化,文化的内容生产者与渠道运营者只是简单地将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视为一门生意,文艺作品被简单粗暴的娱乐生产线所绑架,最终陷入了唯流量论的漩涡。
3.国内各方面因素的驱使
我国娱乐内容产业发展很不完善,工业标准很低,电影产业、影视剧产业和偶像产业还没有充分分化,多种产业相互影响难以形成独立的评判标准,致使媒介工业资本成为操控者和受益者;中国观众的消费倾向和审美口味并不成熟,对偶像的追逐停留在对颜值的追求上,容易出现随波逐流的趋势,尚未形成稳固的分层,殊不知,颜值只在一时,作品内容的表达和价值观呈现才是永恒的;中国的经纪公司、影视内容公司也不够成熟,在流量明星面前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
1.摧毁诚信之本,带来不良国际影响
流量造假摧毁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诚信原则,稀释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引发信任危机。同时在粉丝不断努力之下,饭圈也成功“走向世界”,2018年的吴亦凡iTunes打榜等事件也让很多外国人对中国留下了“注水”文化的印象。
2.带来恶性竞争,引发网络犯罪
流量造假的方式五花八门,建群招揽水军、个人分身开小号、开发外挂使用机器刷榜、机器盗号刷流量,从市场乱象一步步走向侵犯公民隐私,破坏计算机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这种刷量行为如不制止的话,会让娱乐圈陷入不注重品质而唯流量至上的恶性循环,使影视业深陷劣币驱逐良币的囚徒困境。
首先,应尽快填补法律在这方面的空白,明确各个主体的权责。坚决不能让流量数据造假顽疾仅仅停留于舆论口诛笔伐、人人喊打却没有法律能够给与定罪和处罚的现状。
其次,应当更新评测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大众传媒应当强化社会责任感,做好把关人角色,让流量不再是评测唯一标准,理性看待“流量”,不过度神话,合理利用“流量优势”。
此外,网友粉丝们也得保持理性,切莫盲从。提升受众审美和鉴赏能力,在流量至上的喧嚣中保持定力和洞见。
数据流量无好坏之分,也没有无善恶之分,而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工具。它们蕴藏的力量不言而喻,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尽其应有的责任,绝不能听任其成为商业造假、利益输送的工具。割除人为造假这个毒瘤,终结这个备受诟病的顽疾,切实让数据流量回归真实和本来,在全新的评测体系中,流量明星的转型与质量明星的崛起,或将重塑一个更为健康的产业样态。
参考文献:
张萧然 - 明星流量数据造假:重罚才能除根
张国栋- 数据流量造假泛滥 立法禁止迫在眉睫
郝延斌 - 媒介工业与粉丝经济
赵 强 - “惊人数据”造就的“流量明星”是纸糊的假人
杨 仑 - 数据造假,远非流量崇拜那么简单
吴 靖 - “春天里”的故事—从草根呐喊到媒体狂欢
曹祎遐 - 互联网粉丝经济:流量神话还是虚势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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